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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确定广告卖点的数量
作者:佚名 时间:2004-3-5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确定广告卖点的数量,应考虑以下因素:
1、媒体因素。
视听媒体,如电台、电视,一般广告费用昂贵,广告时间短,信息容量小,卖点就不宜过多。印刷媒体,如报纸、杂志、单张、说明书等信息容量大,可反复阅读,卖点可多一些。特别是索取式(即由消费者主动索取的)说明书,由于一般能主动地去索取者都会想全面地了解该楼盘,卖点应周全细密,疏而不漏为佳。
2、主卖点影响力的大小。
主卖点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卖点中最为重要的卖点。主卖点的影响力是指主卖点对消费者的心理所产生的影响力。如果主卖点对消费者的影响力非常大,则其它辅助性卖点(或称次卖点)则可相应地减少到最少的限度。主卖点的影响力的
大小主要取决于它的需求度和可信度的大小,一个主卖点的需求度和可信度越大,主卖点的影响力就越大,反之则越小。主卖点的影响力越大,次卖点就要或必须要减少,否则就会因次卖点过多而影响了主卖点的传播效果,削弱了它的影响力。同时,我们也极有可能会遇到
这样一种情况:本来,主卖点的影响力可以很大,但由于模糊不清,过于朦胧,而影响了效果,这时就要将它加以“放大”,使其清晰化。如顺德碧桂园在刚提出“给您一个五星级的家”的主卖点时,对学校的设施的先进性、会所的高贵性等子卖点(是指为说明某一卖点的下一层卖点)粗略带过,效果并不十分理想,后来在改进广告时对这些子卖点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描写,使“一个五星级的家”的丰满形象跃然眼前,令人怦然心动。
3、报纸广告传播方式。
房地产报纸广告的传播方式常有系列式和一版式这两种方式。所谓系列式是指将所要传播的广告内容先集中起来,然后像切蛋糕一样,把它切成多份,每次传播一份,进行有计划、连续性地传播;而一版式,则无需切成多份,仅将所要传播的广告内容集中在一个版面,有计划地反复传播。一般来说,系列式广告由于可容纳更多的信息量,总的卖点数量可比一版式的多些,而一版式的则应尽量少些、精简些。
4、地域性因素。
在广东一带,大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多是有一定事业基础的从商人士、白领人士,他们工作繁忙,生活节奏快,处事较果断,不喜欢拖泥带水。他们一般无暇顾及一些内容繁杂的广告,故在广东做广告能简则简,否则可能看都没人看。但到了上海一带就不同了。上海人做事大多较精细,有人说上海人处事有点像德国人,凡事都要考虑得相当周密才做出行动。故在上海,广告要做得细密些,卖点不妨多些,哪怕繁琐一点也不要紧,房地产这类“大件”类商品更应如此。